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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理工大学第三批“太行学者”申报工作通知
时间: 2018-05-01 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重点工作安排,现就我校第三批“太行学者”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太行学者”申报条件和有关要求按照《河南理工大学“太行学者”发展计划实施办法(修订)》(校党文〔2018〕5号)文件执行。

二、遴选指标

本次拟遴选15名“太行学者”,其中一级2人,二级6人,三级7人。原则上,每个一级学科只能申报一名一级太行学者。校外人员应聘不占指标。

三、遴选程序

1.个人申报。

2.学院组织院学术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择优推荐,并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对推荐材料、学术道德和政治倾向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学院推荐人选的材料需在学院内公示3天,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学院要认真组织调查,有关异议材料及调查结论随推荐材料一并报送。

3.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研究生院、人事处等职能部门审核申报人材料。

4.人事处根据不同专业聘请3-5名校外同行专家对学院推荐人选进行匿名通讯评审,凡校外专家评审“不同意推荐”意见达到外审专家1/2及以上者直接否决。

5.人事处根据校外专家评审意见提请校学术委员会审察申报人材料,根据我校学科、学位点和学术梯队建设的需要提出评审意见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与会专家人数2/3时视为评审通过。

4.校长办公会议根据申报人员情况、校学术委员会相关专家评审意见、学校发展和建设需要确定初步人选。

5.初步人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7天,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和评议。

6.公示结束后,校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太行学者”受聘人员。

7.学校举行受聘人员聘任仪式,签订聘任合同。

四、报送材料要求

申报“太行学者”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河南理工大学“太行学者”候选人申请表》(附件1)、《河南理工大学“太行学者”评审简表》(附件2)、《申报人符合条件情况表》(附件3)(各一式2份)。

2.申报人支撑材料复印件:论文论著(请附封面页、目录页和论文首页,被SCI\EI\CSSCI检索的论文,请附教育部科技查新机构盖章的检索页)、科研项目结项或鉴定证书、获奖证书等。(一式2份,请加上目录装订成册,请各学院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盖章)

3.与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版。

以上材料经所在学院审核签字后于2018年5月10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力行楼303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shizike@hpu.edu.cn

五、注意事项

1.《河南理工大学“太行学者”候选人申请表》中所填写的业绩均限从2013年4月30日至2018年4月30日之间的成果,如文章以检索时间为准、成果奖励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项目以立项时间为准。

2.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十二五”科技支撑计划、中科院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等项目,如果是经过国家批准设立的子课题,可以等同于国家自然基金项目,课题组自行切分的子课题不能等同于国家基金项目。

3.两人共同讲授一门课且本门课评教优良的,只算排名第一者。

4.在聘的“太行学者”可以申报第三批“太行学者”,但申报时要同时提交《河南理工大学“太行学者”聘期任务总结报告》(见附件4)和总结报告支撑材料复印件(有关要求同申报“太行学者”支撑材料),由人事处组织专家先对其此前聘期内的任务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可以参加第三批“太行学者”的遴选,考核不合格的暂时仍按照原协议进行管理考核和兑现待遇,并限期整改。

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3987138,或加入太行学者QQ群274593747,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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