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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2022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时间: 2022-03-27 次数: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2022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为做好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依据《河南理工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和学校相关招生政策,特制定《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2022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复试办法”)。

一、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达到国家A类地区基本分数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复试分数线:英语、政治单科不低于30分,专业课一和专业课二单科不低于45分,总分不低于215分。

2.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1.2:1。

二、复试方式

1.复试平台:教育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ycms/htgl/)进行线上复试。备用复试平台为QQ。

2.所需设备:电脑(带摄像头+麦克风,用于复试过程操作,需安装最新版Chrome浏览器)+手机(用作监控)。复试时需使用“支付宝APP”或“学信网APP”进行人脸识别认证,请提前在手机中安装。

3.环境要求:复试时,主机位(电脑)为考生正面,要求环境安静、光线充足均匀、背景单一、画面适中、半身位上镜;备用机位(手机)为考生侧面,要求画面广角,能看到考生全身和所处周边环境。

、基本程序

1.复试通知。学院拟定于2022年3月31日-4月1日进行复试。复试学生名单另行通知。

2.复试资格审查。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要网上报到,所有考生除核查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外,还应于3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制作成一个PDF文档(以考生姓名命名)发送到dqyjs@hpu.edu.cn。

(1)“诚信承诺书”(见复试QQ群)。

(2)应届本科生。学生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非应届本科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4)自学考试毕业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已取得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河南理工大学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http://adge.hpu.edu.cn/contents/4188/139640.html)。

(6)报名库校验系统提示有“学籍学历、身份证信息”等有问题的考生,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享受2022年加分政策的考生(含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汉语教师志愿者、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原件应在入学报到时提交学院进行再次审核。对不符合报考及复试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3.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网络复试前的准备工作,积极参加复试前的测试、材料发送等,熟练掌握复试流程,并按时参加复试。

4.学院按照“公开公正、全面衡量、科学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组织复试。根据初试与复试的综合成绩排名,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审定后,予以不少于10天的公示。

、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侧重考查专业素养、培养潜质、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每个考生的复试总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复试成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英语水平测试成绩)/2,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不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水平测试。采用问答形式,考官提问后考生直接回答,不留思考时间。满分为100分。

(3)英语水平测试。采用问答形式,考官提问后考生直接回答,不留思考时间。满分为100分。

(4)加试。同等学历考生按照招生简章要求进行加试。

五、拟录取

1.综合成绩=0.6*(初试总成绩/5)+0.4*复试成绩。

2.根据综合成绩,分专业和考生类别分别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若综合成绩相同时,以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排序。

拟录取类别

根据国家规定,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录取类别一旦确定,培养期间不得变更。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人事档案不能转入我校的考生只能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类研究生。

七、相关要求

1.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学院在复试前将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审核考生身份。

2.严肃考风考纪。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舞弊的,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追究。

其他说明

1.我院以包括但不限于学院网站、招生咨询QQ群、电话、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以任何形式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考生所处复试环境只允许考生一人,禁止出现他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监督和复议

1.学院复试办法以一定形式对学生公布。并对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进行不少于10天的公示。

2.如有考生对复试结果有疑问,可向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反映。电话:0391-3987555、3987566,邮箱:dqyjs@hpu.edu.cn。

附则

1.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规定执行。本办法中的条款如与学校政策不一致时,按学校政策执行。

2.本办法解释权归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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