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8-03-06 | 次数: |
根据学院毕业设计相关规定,2018届本科毕业实习要求如下:
1、各专业毕业生的毕业实习分散进行,时间为假期与本学期前两周(2.19-3.16)。
2、3月16日前,学生须登陆毕业设计管理系统确认指导教师及选题,并在系统提交实习地点、实习单位等信息,毕业实习信息要求填写完整,未按要求填写实习信息的学生,导师或系室可拒绝该生参加实习答辩。
(登录方式:电气学院主页——>快速导航——>毕业设计管理系统)
(登录号和初始密码均为本人学号)
3、毕业设计指导教师负责指导毕业实习,在实习期间,学生要保持定期与指导教师联系,汇报实习及毕业设计准备情况。
4、毕业实习结束后,须在系统提交毕业实习报告和实习鉴定表(鉴定表要有实习单位盖章,具体格式已传学院主页——>学院通知,也可在系统中下载)。
5、实习答辩时间由教师所在系室自定,答辩时上交毕业实习报告和实习鉴定表纸质版。不参加实习答辩或没有提交相关材料没有实习成绩。